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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采购科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23-01-0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一、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,起草学校有关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、实施办法及工作流程。

二、负责学校政府集中、部门集中、分散采购项目的受理、审核、申报、对外委托、参与或组织评标等环节工作。

三、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采购款项的结算工作。

四、负责招标采购档案的整理和存档工作。

五、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和采购数据的统计及汇总工作。

六、负责代理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考核、评价和监督工作。

七、负责进口教学设备减免税、科研设备论证审批手续办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本科室廉政建设工作。
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下一条:2023年9月8日印发《佳木斯大学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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